9月23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咨询文件:增强一致性和可比性》,加强可持续发展报告制度(SR制度),将最新的国际标准纳入其SR制度,明确了新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准则。
新准则的核心要求将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从2025财年起,所有发行人开始报告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GHG)排放,且发行人的气候相关披露必须纳入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发布的IFRS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中的气候相关要求;
二、 由于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测量和报告方法面临重大挑战。SGX RegCo将在制定报告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实施路线图之前,审查发行人的经验和准备情况。目前的计划是优先考虑按市值计算的大型发行人,并计划从2026财年开始报告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发行人将在生效日期之前收到充分的通知。
注:范围1为企业直接控制的排放;范围2为购买的能源所产生的排放;范围3为供应链及其他间接活动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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