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工作。
ESG正在成为中国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风向标。资本市场上,ESG信息披露被称为上市公司的“第二财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有超过1700家上市公司单独编制并发布了2022年ESG相关报告,较2022年的1112家ESG披露企业增加近600家。
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方面发挥了“领跑者”和“主力军”的作用。
国资委此次印发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统一了央企上市公司发布的ESG报告框架,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国内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有助于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更加全面评价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价值,增强中国ESG体系话语权。
统一标准构建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
“随着ESG理念在我国主流化发展,ESG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成为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中央财经大学
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高级学术顾问施懿宸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说。
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过程中,中国香港已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ESG信息,中国内地正逐步形成上市公司ESG整合信息披露趋势,监管部门出台或完善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指引,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底,70.4%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已发布2022年度独立ESG报告。从报告质量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报告信披水平明显优于同期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以中国海油(600938)为例,2023年,中国海油联合集团内5家控股上市公司进行ESG报告集中发布,展示其在促进经济增长、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社会进步三个维度的表现情况,并将“海外社会责任报告”独立成篇。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衣学东在2023年博鳌亚洲
论坛年会期间曾表示,438家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实现ESG信息披露全覆盖。
尽管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整体表现较好,但目前国内尚未形成统一、权威的ESG信披标准,上市公司发布的ESG专项报告并不规范。
因此,2022年7月,国资委研究中心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关于2023年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的要求,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升有关专项报告编制质量,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工作走在国内前列。
施懿宸表示,国资委此次发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将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编制ESG专项报告提供参考,有利于其高质量完成“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场定价功能引导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从资本市场看,国资委此时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在于,加快建立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
ESG评级结果,是国内外投资机构衡量企业ESG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国内尚未建成较为完善的ESG信息披露体系,以此来衡量企业信披的可比性、可靠性和可信度。由此,不少企业感到,国际主流评级体系的ESG价值观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导致对中国企业的评价不够客观,投资机构难以依据评估结果对ESG风险和价值做出全面分析判断。
在亲历了诸多海外ESG评价后,不少中国企业发现,有些国际ESG评级方法虽然起步较早,但在中国使用时难以结合中国国情,导致国内一些在ESG方面做了很多实事的企业,评价低于实际情况。因此,建立中国自己的ESG评价体系至关重要。
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国内ESG信息披露标准,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加快构建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已成为业内共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资委发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有助于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更加全面评价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价值,增强中国ESG体系话语权。
规范指引强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党建披露
事实上,自2008年起,国资委便已开始着手推动央企ESG信息披露工作。
2008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
2016年,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要求和四个方面基本原则。
2022年3月,为切实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工作,经中央编委批准,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社会责任局”。
2022年5月,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施懿宸介绍,国资委此次发布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三大领域的重点工作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和指引。
例如,环境方面,国资委要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特别关注生物多样性,希望引导企业加强关注生产运营过程中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帮助企业充分了解自身的生产经营建设对生物多样性施加的压力范围和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可能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负面影响。
社会方面,国资央企普遍具有实业属性强、体量规模大、涉及行业广、业务板块多、利益相关方链条长的特征。国有企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及改善民生的责任,决定了其应重点突出科技创新、协调发展以及普惠性社会资源的协调配置。因此,国资委强化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缴纳税费、社区共建、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及信息披露指标。
公司治理方面,国资委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涵盖了上市公司在治理策略与组织架构、信息披露透明度、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还强化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对于党建工作的信息披露。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党建引领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其作为治理策略中的基础披露项是非常必要的。”施懿宸说。
引领示范带动民企ESG信息披露规范化
施懿宸指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统一了央企上市公司发布的ESG报告框架,实现了重点内容的有效披露,央企上市公司发布的ESG专项报告将实现横向可对标、纵向可比较。后续在ESG信息披露顶层设计中可以参考《编制研究》在央企上市公司中的实施情况和反馈意见,制定统一的、强制性的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要求,使我国开展制定统一规范的ESG信息披露标准路线更加清晰,最终助力我国ESG信息披露达到标准化、可量化的结果,以有效发挥ESG信息披露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央企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时间较长,经验较丰富,因此《编制研究》课题旨在以央企为代表率先进行标准的ESG信息披露实践,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助力民企ESG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化。
梳理企业披露的信息报告不难发现,目前资本市场上,主动披露ESG报告的以上市公司、大型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参与度不高;民企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
金融机构的研究数据表明,将ESG融入企业经营的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及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更具优势。
目前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绿色通道,创设ESG表现挂钩贷款,同时也对中小企业的环保信用提出要求,鼓励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表示,金融机构对ESG数据的要求更高,可通过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等途径引导大中小企业主动披露ESG信息,从而获得更普惠、更精准、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需要注意的现象是,部分民企上市公司将ESG作为企业自身发展驱动力,但也存在ESG数据基础薄弱、透明度相对较低、标准不一,对外披露的信息大于企业实际行动的问题。
例如,不少企业反映,当前ESG报告没有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上市公司ESG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可比性、量化性欠缺。尤其对于温室气体排放量、企业具体执
行情况信息口径不一、披露更少。定性信息居多,定量信息偏少。
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委员会副主任王元丰表示,目前,很多企业只是在编写ESG报告、“讲好ESG故事”层面做文章,实际上并未在治理机制上进行根本性变革。如果不真正把ESG化为企业自身发展的驱动力,企业很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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