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国家层面对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愈加重视。由于ESG可为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三方面发展提供指导性原则,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道路,因此ESG理念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高度契合。同时,ESG也是高质量发展对企业的必然要求。随着ESG理念在我国逐步主流化发展,ESG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逐渐成为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在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过程中,中国香港已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ESG信息,中国内地正逐步形成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整合信息披露的趋势,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出台或完善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指引,客观上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2008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一直在推动央企ESG信息披露工作。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要求和四个方面基本原则。2022年3月,为切实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工作,经中央编委批准,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社会责任局”。2022年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由于国内还没有统一、权威的ESG信披标准,上市公司发布的ESG专项报告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关于2023年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要求,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升有关专项报告编制质量,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工作走在国内前列,在产权局和社会责任局的指导下,立项开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经过指导厅局对研究成果严格把关,课题成果于近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转发给各中央企业及地方国资企业供参考,课题成果包含《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以下简称《报告模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