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在发言中指出,近日有媒体报道特斯拉的首席执行官马斯克公开质疑国际ESG评级体系的有效性,认为现有的ESG体系无法反映企业为社会带来的真正贡献。“马斯克的评论不一定完全正确,但事实上,目前在国际ESG评价体系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够科学和不同评价机构标准不一致的地方。”
“比如,有的ESG指标体系更强调E(环境),有些更重视S(社会责任),还有些指标给G(治理)更高的权重。由于ESG国际评级机构通常的做法,是将三大类各种指标的分数,集中在一起并给予一个综合得分,这使得一些在个别领域有着突出贡献的企业,综合的ESG成绩反而一般。”丁辉说。
丁辉表示,我国能源结构与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富煤、缺油、少气”是我国能源的现状,现阶段来看,我国可能不具备通过天然气减排作为过渡能源的替代条件。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气候友好的阈值或先进值应该有所差异,要体现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发展水平。比如,在“双碳”工作中,会重点关注每年
碳减排的进步情况,而不是一下子要求各地要马上实现绝对的零排放。
因此,在丁辉看来,仅关注国际与国内标准的一致性,主张完全套用国际标准,而不充分考虑我国的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并不是“ESG”责任投资在中国落地生根的上上之选。
“从政府的角度看,我们要探索如何以目标引领的原则为责任投资设立标杆,我们要立足中国国情,在实现国际国内标准同向并轨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真正实现责任投资发展与我国宏观政策目标之间形成系统性响应。”丁辉说。
丁辉指出,除了关注国际国内相关标准的衔接,我们还要高度关注“漂绿”的问题。建议在国内开展责任投资工作时,特别是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紧防“漂绿”问题的发生,从标准制度入手为责任投资这项工作划好边界,这个边界应该是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
另外,丁辉认为一个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对于气候投融资或责任投资而言尤其重要。
“目前我国ESG评价体系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企业自主披露的信息,另一类是企业被动披露的负面信息。考虑到我国企业ESG信息披露程度较弱,评级机构有时不得不以爬数据的方式对底层数据库予以补充,这也间接影响了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从而使投资者或投资机构并不能准确掌握企业的气候或ESG真实表现。”丁辉说。
丁辉表示,企业“ESG”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不足也是现实存在的。国内有关机构对A股的“ESG”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过统计分析,研究显示2020年沪深300上市公司中对“ESG”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完备度最高的一项“环境信息披露”也就59%,并且在气候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普遍较少的情况。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内很多大型企业已经在积极践行
绿色低碳和ESG理念,比如,截至今年2月份,在市值排名前10名的煤炭A股上市公司中,有9家公司已经分别发布了各自的ESG报告或者社会责任报告。相信在国家双碳目标背景下,积极践行
绿色低碳理念的负责任企业在国内一定会越来越多地涌现,气候投融资和责任投资工作也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丁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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