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ESG实践逐年深入
根据施懿宸的观点,ESG理念起源于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上世纪末,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的环境及其他社会问题逐渐增多,环保及其他社会责任主体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盛行,企业以及投资者逐渐开始在决策过程中加入对环境及社会责任因素的考量。
据了解,2004年,联合国在报告《Who Cares Wins》中首次提出了ESG一词。2006年,联合国成立责任投资原则组织,旨在帮助投资者理解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
近年来,国内对于ESG的实践也愈发深入。
据施懿宸介绍,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中提到,被列入省级环保部门严重污染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当对企业污染排放状况及环保措施进行信息披露。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对上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工作发布相关指引,要求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鼓励企业自愿对有关环境和社会责任进行信息披露。
2016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企业年报及半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提到,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强制公布有关环境信息。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将到2025年基本形成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定为主要工作目标,要求证监会进一步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有关文件格式进行修订,将环境信息强制性要求加入到上市企业申报规则中,并在招股书等申报文件中予以落实。
根据公开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已将ESG纳入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工作,国有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要在ESG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022年5月15日起将施行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也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绿色金融也在国内蓬勃发展,房地产企业中,远洋、龙湖、中海、旭辉等已经成功发行了
绿色债券。
5月12日,中宣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介绍,《绿色债券的支持项目目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
碳金融产品》这四项国内外非常关注的绿色金融标准已经正式发布。
“截至2021年末,中国本外币的绿色贷款余额已经接近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位。2021年,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了6000亿元,同比增长了180%,余额达到了1.1万亿元,这在全球也是居于前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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