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布背景
投资人对
绿色和ESG相关的投资产品关注度的不断提高,要求基金公司对产品的
绿色或ESG特征进行更多的披露,以帮助投资人了解和评估这些产品是否满足自己投资需求。然而香港证监会通过调查了解到,不同辖区对于绿色和ESG基金资格认可和披露要求不尽相同,甚至在某些地区,是由业内
专家组成的独立机构对绿色和ESG基金进行认证。并且有不少基金虽然在投资目标或策略中号称“绿色”或“ESG”,但实际上并没有披露投资经理是如何将绿色或ESG因素纳入投资过程并付诸实践的。有鉴于此,香港证监会发布指引以收窄这些基金揭示之间的差异,帮助投资人在做出可持续投资决定前充分知情。
2. 相关基础
此次指引是证监会绿色金融策略框架下的一项监管举措。2018年3月,香港品质保证局正式推出“绿色金融认证计划”,为绿色金融发行者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绿色金融认证计划”要求申请者制定及实施能产生正面环境影响的环境方法声明。香港品质保证局以联合国环境署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下所指定的环境目标,评审该声明所列出的方法应用在绿色项目时能否对环境带来正面影响。其中环境方法声明应包括:所适用项目预期的绿色类别与正面环境影响、绿色项目节选机制、绿色项目评价机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方案、披露资料方案、影响评估方案与持份者参与方案。
除此次绿色与ESG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外,基于“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并参考包括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在内的一系列国际原则和指引,2019年9月,绿色基金认证服务启动,2020年5月,ESG基金认证服务启动,持续推动资金向绿色及可持续发展用途流动。其中ESG基金和绿色基金的认证要求十分相似,但为了配合ESG更广的涵盖范围,在制定ESG基金认证计划时,香港品质保证局相应调整了计划下对术语和基金的目标要求,包括如何达到有关 ESG 方面的目标、扩大相关的分类方案等。
3. 指引要求
在指引中,证监会对绿色或ESG基金的投资策略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如果一只绿色或ESG基金采用的是筛选策略(screening strategies)或主题投资策略(thematic investment strategies),那么它必须要向证监会证明其至少70%的资产是投资于符合相关筛选(无论正面还是反面)标准或主题标准的证券。而如果一只绿色或ESG基金采用的是其他策略,如ESG整合(ESG integration)或影响力投资(impact investing),那么它必须就这些策略向证监会进行具体披露。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所有绿色或ESG基金必须在名称和投资目标或策略中披露采用的是以下哪种或哪几种全球公认的绿色或ESG标准:
(1)联合国全球契约原则(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 Principles);
(2)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3)减缓气候变化融资共同原则(Common Principles for Climate Mitigation Finance Tracking);
(4)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
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 of the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
(5)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
气候债券分类法(Climate Bonds Taxonomy of the Climate Bonds Init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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