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香港在欧美国家ESG实践等影响下,对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进行了探索,并就相关指引的制定首次发放文件进行公开征询意见。2012年,港交所面对上市公司首次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倡导上市公司进行ESG信息披露。此后香港不断完善ESG信息披露的要求,企业ESG信息从“一般披露”到“不披露就解释”,从上市公司延伸到所有企业,适用范围全面扩大,强制性可量化成为新特点。
近年,香港进一步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加快ESG和可持续金融的推进步伐。2019年12月18日,港交所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最新修订版。新版指引原有报告的基础上,强化了上市公司基于董事会层面的ESG战略管理要求,增加了ESG关键指标的内容、提升信息披露时效性、提出了指标的量化考虑要求,鼓励发行人资源寻求独立审验以提升披露信息质量,并出于环保考虑提倡发布电子报告。针对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全新指引,港交所于今年3月份修订并发布了新版指引,同时发布了专为公司董事编制的全新董事会及董事指南《在ESG方面的领导角色和问责性》,以回应2019年发布的《检讨<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总结》中特别强调的重点内容。为帮助发行人掌握不断变化的ESG披露标准,港交所还为发行人提供网上培训、工具库、国际标准或指引以及其他参考资讯。此外,2020年5月5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与证券及期货事物检查委员会联合发起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5月14日,香港品质保证局(HKQAA)宣布启动“
绿色金融认证计划——ESG基金”,为ESG基金提供第三方的认证服务;6月18日,港交所还宣布推出可持续金融咨询
平台“STAGE”,系亚洲首个可持续及
绿色交易所,发展脚步不断加快。
除香港自身制定的各项法规外,中央政府也对香港ESG和可持续金融建设表示大力支持。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
绿色债券认证机构”的方针。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重点提到从体制机制、平台建设、标准认定、金融创新等方面积极推动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支持湾区绿色发展。
内地市场的ESG发展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呈现出逐步主流化发展的趋势。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发布,提出公司应按照指引要求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发布,对公司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披露情况提出要求。同年,中国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公募基金——兴业全球社会责任基金正式发行。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2018年基金业协会发布《中国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报告》和《绿色投资指引(试行)》,为机构投资者开展可持续投资提供相关指引。同年A股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和MSCI全球指数。2019年,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提交自评估报告的通知》,作为《绿色投资指引(试行)》的具体实施文件。
现今我国对绿色金融和ESG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相关政策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但在ESG基金方面,内地仍缺少相关的规范指引性文件与评价体系,市场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而在2019年,香港证监会就加强绿色基金或ESG基金的披露发出指引并公布符合指引披露规定的绿色与ESG基金名单。因此,本文将对上述指引内容及符合标准的ESG基金表现进行分析总结,并对国际ESG基金评级方法进行介绍和比对,为促进内地ESG基金市场更快更好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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