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将ESG因素整合到投资决策过程中,普通合伙人可以识别、管理和报告风险以创造价值并产生长期可持续回报。首先,普通合伙人必须建立一种“ESG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包括:“自上而下的长期承诺”、“设定明确目标”、“明确的责任分配”、“计划和预算制定”、“积极的内外沟通”等方法。然后,普通合伙人还必须将ESG因素整合到投资生命周期的四大阶段——
1. 寻找标的阶段
识别ESG风险并发现价值创造机会应该在投资生命周期的早期,甚至早在尽职调查期就开始进行,普通合伙人可以:
• 基于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域分布和运营模式,专门制定尽职调查方法;
• 根据普通合伙人定制的检查表,对目标进行概要性尽职调查;
• 聘请外部顾问进行详细的ESG尽职调查,发现潜在的ESG风险;
• 在尽职调查中把ESG作为投资评估文件的一部分;
• 将寻求目标公司对减轻ESG风险的正式承诺作为交易谈判的一部分。
2. 投后管控阶段
根据投资策略、治理模型和控制权等,普通合伙人在所有权过程中参与被投公司管理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故应当通过与被投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提出几个能与可持续发展目标更加紧密结合的ESG重点领域。为此,普通合伙人可以:
• 协作、制定和实施ESG战略和100天计划,达成长期的ESG整合路线图;
• 确定优先的ESG领域,并根据特定的KPI进行短期或中期的持续监督;
• 使用结构化的报告模板从被投公司处收集信息,以制定基线;
• 按照KPI进行监督和评估ESG绩效,并向被投公司提供支持。
3. 运营和监督阶段
在运营期间,由于ESG数据通常由被投公司自行报告且没有经过第三方审核,故持续监督是合伙人识别投资期间的风险并将其最小化,以及收集被投公司业绩数据的关键步骤。为此,普通合伙人可以:
• 由专门的内部团队或外部顾问进行定期的非财务KPI评估;
• 定期进行现场考察,以验证执行承诺;
• 将ESG的发展整合到被投公司的年度绩效审查中;
• 向有限合伙人报告被投公司的业绩和其它ESG事项。
4. 投资退出阶段
进行彻底的投资退出前ESG尽职调查,可以确保退出流程更顺利地进行。为了避免对投资估值产生负面影响或退出后出现负面新闻,普通合伙人可以:
• 对被投公司进行概要性尽职调查;
• 聘请外部顾问对被投公司进行详细的ESG卖方尽职调查,并对潜在的ESG披露进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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