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背景
2018年1月,香港质量保证局在参考国际和多国标准的基础上推出了
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同年6月,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启动金额高达1000亿港元的
绿色债券发行计划。9月,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正式成立。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公布为促进香港绿色金融发展而制订的策略框架。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
绿色债券认证机构”。同年5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三项举措以支持推进香港绿色金融发展。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重点提到从体制机制、
平台建设、标准认定、金融创新等方面积极推动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支持湾区绿色发展。
2、市场进展
在ESG信息披露层面,内地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以自愿披露方式为主,而香港资本市场则对于上市公司采取“不披露即解释”原则,并先后于2012年、2015年和2019年出台并完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主板规则》附录27)及相关修订文件。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自主研发的ESG评估
方法学,通过参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对于粤港澳大湾区所包含的城市范围划分,并分别对应各地区上市公司进行ESG评估可知,香港地区上市公司的ESG表现较为优越。
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区上市公司ESG平均得分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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