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扩大影响力投资的标的范畴。当前我们对影响力投资的标的界定还比较狭窄,有时甚至限定在社会企业的范围。这会对影响力投资的发展造成诸多束缚。一方面,狭窄标的里面选出优秀标的特别是财务回报卓越的机会较少,筛选成本过高。另一方面,定义狭窄,也会将很多可能或正在参与影响力投资实践的机构排除在外,不利于形成统一战线。因此,现阶段宜将影响力投资的概念扩展、标的范畴扩大,将影响力投资与
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责任投资等概念做适度的链接,将“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标的都纳入到广义的投资标的范畴。
不过,扩大范畴虽可适度模糊边界,但并非放弃边界。为避免概念滥用,最好能找到简单易甄别的方法(如利润的一定比例用做公益用途等),甄别影响力投资及投资标的。为满足多样化的需求,我们也可以将影响力投资及投资标的按议题类别、口径宽严归类,分类施策。
第二,培育多层次投资者群体。成熟的投资市场本来就应该是多层次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都有各自的风险收益特性,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生态。这样的原理在影响力投资中也是适用的。公益资本、耐心资本可以与传统的风险资本、股权资本搭配,以弥补影响力投资项目投资属性不足的问题。这种搭配,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前后衔接,即公益资本可以捐赠方式先孵化早期项目,项目成熟之后再引入风险资本、股权资本;另一种是结构混搭,即公益资本与传统资本同时介入,但公益资本可以承担相对更高的风险。通过这些方式设计,可以改善影响力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特性,吸引传统资本的参与,形成多层次的投资者群体。
第三,促进社会价值的财务折现。上一种办法是通过调整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性以适应影响力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特性,更加釜底抽薪的做法应该是倒过来,调整影响力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特性以匹配投资者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想办法促进影响力投资项目的社会价值的财务折现,通俗点说,就是把“义”(影响力、社会价值)转化为“利”(财务价值)。
有很多措施能产生这样的效果,譬如:政府对有社会价值的企业或项目予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倾斜;融资便利(绿色贷款优惠、发行社会效应债券等);大企业对供应商选择时予以优先;消费者在消费选择时予以优先等。这些事情都不容易实现,但若能突破,就可以从更深层次解决影响力投资的问题,把义利真正兼容起来。实施这些措施,通常涉及到对项目的识别(即认证、贴标签等)和效益测算等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企业认证若能匹配政策扶持,或许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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