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SG投资原则及公司社会责任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文章来源: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钟向春、王一冰2020-03-10 15:30

《中国的ESG整合:实践指导和案例研究》报告

 
2019年11月,CFA Institute联合PRI(Principle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共同撰写发布了《中国的ESG整合:实践指导和案例研究》报告,报告中将股权投资者和公司债券投资者分析的ESG议题简要示例如下2:
 
 
 
 
上述ESG的投资理念应该说是非常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并可提升投资业绩的。同时我们可以看到ESG投资非常依赖于被投资主体的信息披露,以利用这些信息对被投资对象进行分析,并对投资组合进行持续复检和调整。但在我国,获取被投资对象(主要是公司形态的各种企业)的相关信息还是非常困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关于ESG相关信息披露的专门要求,不多的一些则散见于各部门法和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如《证券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或是有一些企业自愿进行一些信息披露,但披露意愿不强、信息披露质量较低,比如有研究统计发现,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高新技术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总体偏低,公司间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参差不齐。3
 
 
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问题进行规范,对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引导,这种规范和引导不仅是推动ESG投资,其实也是公司法内在的要求,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落实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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