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CCS-EOR项目多处于示范阶段,未来如何规模化发展?
彭勃:尽管目前项目多处于示范阶段,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国CCUS项目要规模化发展,在关键技术进一步发展和突破的同时,关键要有配套政策和商业化运营模式。CCUS技术的商业化模式包括,完善
碳金融政策机制、CCUS项目税收政策、土地优惠政策、项目收益期优惠政策,推动CCUS项目减排量纳入碳市场交易体系等 。
减排具有社会效益,但也应让相关企业看到经济效益,这需要政策配套。在存CCUS全链条项目中,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减排一吨二氧化碳究竟能获得多少经济效益。美国去年2月通过45Q法案,C02-EOR项目中,每减排一吨二氧化碳,政府补贴35美元;CO2咸水封存项目中,每减排一吨二氧化碳,政府补贴50美元。尽管该法案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但法案给CCUS发展提供了一个积极信号——二氧化碳减排具备经济效益,政策能够激励CCUS项目较快发展。
在挪威的Sleipner项目中,为限制石油公司的碳排放量,挪威政府对石油公司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征收50美元/吨的碳排放税。为避免支付此项税费,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积极发展CCUS项目。
类似的激励政策还有很多。例如,石油公司减排二氧化碳,政府可以减收石油特别收益金或增加公司的
碳配额等。
碳捕捉方面,目前我国发电产能过剩,政府限制部分电厂的发电小时数。如果电厂捕获碳,政府可以奖励电厂增加发电小时数。
碳运输方面,企业从哪儿买碳应该是市场化机制,碳减排的终端和碳排放源之间需要碳的运输环节,运输环节的费用需要碳减排终端和碳排放源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总之,CCUS技术链条和油气企业技术链条紧密契合,在相关政策支持和商业模式的支持下,通过吸引资金和技术,油气企业开展CCUS不仅能支持国家油气需求,同时能够为国家温室气体减排,实现巴黎协议的承诺目标, 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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