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为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活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的依据、基本程序和通用要求,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审定与核查依据
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一致,《规则》明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是自愿减排项目审定、核查的依据。
(二)审定核查程序
根据《规则》,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均包括:提出审定/核查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审定/核查策划、文件评审、现场评审、编写审定/核查报告、复核、决定与审定/核查报告签发、记录保存9个程序。
(1)明确审定/核查时限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设计文件和减排量核算报告的公示时间均为20个工作日,而《规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整个审定/核查时限:“自公示项目设计文件/减排量核算报告之日起至出具审定/核查报告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00天。”
结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项目及减排量申请登记时间(15个工作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自项目设计文件公示至第一笔减排量完成登记之日起,需要8个月左右的时间。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同自愿减排项目获得登记或签发的时间可能会略有差别,这主要与审定核查机构和企业之间的配合情况,以及项目情况有关。
(2)审定与核查各有侧重
根据《规则》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或者核查均包括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
针对文件评审,审定阶段主要通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备案)文件、项目开工建设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支持性材料的审核,确定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并明确现场评审要点;而在核查阶段,文件评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初步判断项目实施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监测计划与方法学的符合性,监测活动与监测计划的符合性,校准频次的符合性,减排量核算的准确性,以及监测计划及其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等。
除文件评审外,审定核查机构还需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目的是确认项目是否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审定阶段的现场评审主要是针对项目基本要求、项目类型和领域、项目描述、方法学选择、方法学应用、开工日期、计入期及寿命期限、环境影响和可持续发展等内容进行审定;而核查阶段则重点是对项目的实施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以及监测计划实施情况的评审。
(三)其他重点内容
除明确审定/核查程序外,《规则》同时还提出“审定与核查机构应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审定与核查实施细则、收费标准、审定与核查报告及有关信息”,未来不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信息会变得透明,相关收费标准也将变得更加透明。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审定与核查机构纳入认证机构管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关于认证机构的规定,公正、独立和有效地从事审定与核查活动。这也就意味着之前国家发改委批准的
CCER审定核证机构中的事业单位如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均具备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审定核查资质)是否能够成为第一批
CCER审定核查机构,值得进一步关注。
《规则》的发布标志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各项制度基本构建形成,期待审定与核查机构名单的尽早公布,以及更多方法学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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