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CCER交易系统开启开户,自愿碳市场重启迈出坚定一步

文章来源:财联社研究员 董巍2023-09-18 11:13

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演进,绿色金融在中国以及国际的内涵在不断延展与深化,从最初解决环境污染防治、到现阶段在“双碳”目标下开拓转型金融和支持产业低碳转型,并将在未来更加关注如何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财联社政经研究院联合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打造【绿色金融市场动态】栏目,定期追踪绿色金融市场数据、行业动态以及政策解读。
 
全国碳市场
 
2023年7-8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量1127.76万吨,交易均价65.32元/吨,环比增长16.5%。截至2023年8月末,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54亿吨,累计成交额119.03亿元。2023年8月,中国碳市场配额交易价格首度超过70元/吨。碳排放交易价格近期的不断上涨主要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第一,从供给端来看,上个履约周期留存配额允许结转导致企业惜售情况加剧,导致市场供应端配额减少。第二,新的履约周期发放的碳配额有所收紧。第二个履约周期控排企业的碳排放基准线较第一个履约周期进一步下降,而基准线是控排企业配额发放的重要参数,意味着第二个履约周期控排企业的免费配额发放将有所收紧。
 
8月17日,北京绿色交易所发布公告:即日起,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开通开户功能,接受市场参与主体对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申请,交易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2017年3月14日前已经获得备案的减排量仍在北京绿色交易所等九家交易机构继续交易。有交易“旧有CCER”需求的主体可继续通过九家交易机构开立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本次全国统一的CCER交易系统上线并开通开户功能,令CCER重启迈出坚实的一步。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全国首单林地生物多样性保险在浙江省宁波市成功落地。承保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市分公司,被承保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该保险主要针对保护林地的生物多样性。在保期间,一旦出现自然灾害、野生动物袭击人类、外来物种入侵等风险,导致生物无法正常生存繁衍、植被破坏等情况,可提供最高200万元的赔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山西省大同市落地全国首笔公正转型贷款,该笔贷款是依据《G20转型金融框架》创新的公正转型金融工具去支持碳密集企业低碳转型和公正转型。此次公正转型贷款发放对象是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金额为1亿元。贷款资金将用于为公司低碳转型发展而进行的员工轮岗培训、操作资格培训等项目,以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劳动水平、就业能力。
 
青岛银行莱芜分行向山东阳光电力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该贷款为全国首笔碳排放披露支持贷款,将贷款利率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碳表现挂钩,从而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碳披露并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单位碳排放价值。该行与山东中和碳排放中心合作,分析企业碳排放量、发电量等经营数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绿色债券+可持续挂钩+乡村振兴三贴标中期票据,中国建设银行为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为联席承销商。该票据为全国首笔“绿色债券+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挂钩”的三贴标债券。该债券发行金额20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碳减排、乡村振兴等绿色项目。该笔债券募投项目包括8个水电站,项目总投资合计1505.13亿元,预计带动CO2减排量为48.92万吨/年。
 
由宁波银行独立主承的全国首个以数字人民币归集的绿色债券“23锡产业 GN010”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笔债券也是江苏省首笔符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简称《中欧共同目录》)的绿色债券。本笔债券发行人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支持集团光伏发电项目。
 
政策动态
 
7月19日,国家标准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该《指南》是国家层面首个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明确了近三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部署了核心标准研制行动和国际标准化提升行动,有利于推动氢能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速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
 
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通知》提出中央企业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力争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该指标体系不仅对标TCFD、GRI、ISO等国际通用标准,在理念上与ISSB保持一致,同时兼顾中国本土特色,纳入“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等本土化指标。该《通知》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参考,有利于完成“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同时可对其他上市公司提供参考。
 
国际方面,7月25日,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宣布对ISSB准则进行全面审查后将正式批准该准则,该声明表示认可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首批两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FRS S1、IFRS S2)。7月26日,香港证监会跟进提出支持国际证监会的声明,并将制定采纳ISSB准则的路线图,新加坡可持续发展报告咨询委员会也建议从2025年开始强制遵循ISSB标准。中国的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有必要密切关注ISSB准则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也需要及时识别并提高与这些准则相关的管理和披露能力。
 
欧盟《新电池法规》于2023年8月17日开始生效。新法案较旧版指南主要规定了五大种类电池生产、使用和回收细节,尤其规定了废电池材料回收利用的具体条例,这些规定将对包括3C电子行业、汽车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在内的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并最终因设计、监管等带来的成本上涨而影响终端消费者。我国产出的电池占全球70%以上,且主要出口地区就在欧洲。全生命周期的产品制造要求和环保标准的提高将会为我国涉及电池上下游供应链的企业带来市场机会和挑战,积极响应新法规的企业将会拥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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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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