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业碳排放权交易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林业
碳汇等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核证后的减排量可以参与市场交易。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
交易系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并组织评估遴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建议,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机制。我部积极探索农业领域
碳交易,先后组织开发家庭或小农场的甲烷回收、反刍动物甲烷减排、堆肥减排等国内
碳交易方法学,用于监测、核算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探索农业领域碳交易有效路径,推进具备条件的农业
碳减排和利用项目参与自愿减排交易,对农业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实施路径进行深入探索,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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