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间,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明确上述信息。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指企业、机构或个人在没有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将减排量转化为可交易的碳资产,涉及可再生能源、林业
碳汇、甲烷利用、节能增效等多个领域。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别于带有强制减排属性的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全国
碳市场)。全国
碳市场于2021年上线,首批纳入了约2000家发电企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当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制度,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
CCER签发在2015年正式启动。两年后,国家发改委以对CCER申报流程进行改革为由暂停签发,至今仍处于暂停状态。
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属机构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的统计,在CCER开放审核的两年时间,总计有1315个CCER项目和7800万吨的CCER获得核准。
目前,在包括上海、
北京在内的九个地方
试点碳市场,均可进行CCER交易。各地
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中,也允许使用CCER抵消碳排放。
上周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称,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同时透露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管理办法》,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是对前述《暂行办法》的修订。其中明确,不再通过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分散交易,而是组建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开展CCER集中统一交易。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已确定为北京
绿色交易所。今年6月底,由该所承建的全国自愿减排
交易系统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
《管理办法》还明确,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于2012年6月13日之后开工建设。生态环境部称,该日期为《暂行办法》印发实施的时间,标志着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正式建立。
《管理办法》同时提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的产生时间应在中国提出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2020年9月22日)之后。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根本目的,应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产生的减排量。”生态环境部称。
相较于此前发布的《暂行办法》,《管理办法》还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方法学的发布权收归生态环境部,将统一征集遴选后发布,不再由各
方法学开发者申请备案。
方法学是指导相关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配套技术文件。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生态环境部称,将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行业和领域方法学,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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