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蓝碳与滨海湿地:气候、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边会中,中华环保联合会
绿色循环普惠专委会
碳减排工作组组长颜磊就“蓝碳纳入自愿减排市场的机遇和障碍有哪些?”这一问题进行了阐释。
蓝碳指的是由海洋生物捕获的碳。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粮农组织(FAO)和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UNESCO-IOC)联合发布《蓝色
碳汇:健康海洋固碳作用的评估报告》(下称《报告》),首次提出“蓝碳”的概念。
《报告》指出全球自然生态系统每年通过光合作用捕获的碳中,约55%由海洋生物捕获并固定储存于海洋生态系统,该部分的“碳”被称为“蓝碳”,即海洋碳汇。
相对于陆地生态系统的绿碳,蓝碳储存时间长、效率高、固碳量大。蓝碳也是我国增加碳汇、实现
碳中和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当前蓝碳尚未被纳入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
在颜磊看来,蓝碳被纳入CCER的路上,还存在以下障碍。
“最大的障碍是国家政策一直停摆。”作为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补充,CCER市场已经暂停5年。
不过在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生态环境部正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李高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尽早启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同时要切实维护市场的诚信、公平、透明,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作用。这也为CCER的启动释放了积极信号。
此外,颜磊还指出,蓝碳纳入CCER还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撑。“例如,湿地是碳汇还是
碳源,目前仍没有明确的划分。”在国际市场上存在VCS、CCB、GS等多种交易形式,但是它们各有侧重,不同的形式背后是不同的技术体系,不同体系之间对技术规则的理解及执行存在较大差异。“蓝碳纳入CCER缺少一个具体的标准。”
第三个是额外性的问题。额外性指的是相对于基线情景下,蓝碳项目增加的额外碳汇量,即减排量。项目是否具有额外性需要严格论证。
在颜磊看来,针对碳汇领域的检测项目与其他类型检测的项目不太一样,因为它本身是一个动态净吸收的过程。“当前需要一个比较好的、能够得到广泛认可的论证过程。”
此外,蓝碳项目开发的流程较长、碳汇量较小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蓝碳纳入CCER。“这些问题或许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来解决。”颜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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