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抵消机制:降低
履约成本,鼓励自愿减排。四大核心机制:
①抵消比例: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1:1替代
碳配额,抵消比例不超过总
碳配额的5%;
②认定流程:5步法—项目设计、审定、备案、减排量核证、减排量备案。
③可行性评估:识别基准线、评估项目额外性及经济效益。
④减排量测算原理:减排量=基准线排放-项目排放-泄露排放。项目计入期分为可更新计入期(7*3=21年)和固定计入期(10年)。
市场空间:按5%抵消比例测算,我们预计全国
碳市场初期CCER需求量约1.65亿吨/年,长期有望扩容至4亿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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