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碳市场启动后,对
CCER的需求远超地方
试点碳市场时期,按照5%抵消比例和40亿吨排放量计算,全国市场的控排企业每年的
CCER需求近2亿吨,目前的存量仅5000万吨。
我国现行碳市场两个相关管理办法,一是2012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生态环境部今年发布的《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分别针对CCER和全国
碳配额两种产品的产生、交易和监管建立起了规制框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经核证后的减排量可进入市场交易。
目前,我国
碳交易市场有两类基础产品:一类为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另一类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
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交易则是控排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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