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从广东
碳交易平台—广州
碳排放权交易所获悉,该所近日推出经手费优惠、根据交易量减免年费等连串
碳交易优惠措施,范围覆盖广东
碳市场交易参与人,包含投资机构、控排企业、个人等交易类会员,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其中,对在广东碳排放权
交易系统内选用“初始转让”方式进行
CCER首次过户,即
CCER签发后首次从项目业主账户转移至买方账户,CCER项目业主免除入会费和2014碳交易年度、2015碳交易年度会员年费,交易双方均免除交易经手费。
此外,交易参与人在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经手费由原来的5‰优惠至2‰。
若个人会员参与广东省碳排放交易市场交易,且在碳交易年度内配额累计交易量达到或超过3000吨,则减免下一碳交易年度年费。
若投资机构参与广东省碳排放交易市场交易,且在碳交易年度内配额累计交易量达到或超过10万吨,则减免下一碳交易年度50%的年费,当年度达到或超过20万吨,则减免下一碳交易年度100%的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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