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丰煤化电力有限公司2×15MW焦炉煤气发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回收利用焦炉煤气进行发电,由河北华丰煤化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承担建设和运营。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武安市磁山县的华丰煤化电力公司。现有焦炉年产80万吨焦炭,在焦炭生产过程中伴随着产生大量的焦炉煤气(COG),每年大约产生1.84×108Nm3。在本项目实施前,这些焦炉煤气被点天灯,没有经过利用;项目产生的同等电量来自华北电网。本项目的实施替代华北电网相连的化石燃料发电,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本项目活动利用公司现有的年产80万吨焦炭的2×65孔JNDK43-99D型捣固焦炉生产所产生的剩余焦炉煤气发电,所发电量全部供应到华北电网。本项目总装机容量30MW(2台15MW发电机组),年运行6,000小时,预计每年可发电180,000MWh,除项目自用外(自用电约10%),净发电量为162,000MWh,全部供应到华北电网,以替代与华北电网相连的其他化石燃料电厂所发电量。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07年4月28日,晚于2005年2月16日。项目正式投产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补充计入期为2009年1月16日至2012年7月11日(含首尾两日),补充计入期内总减排量为459,657tCO2,年均减排量130,260tCO2.
本项目利用剩余的焦炉煤气发电,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当地的可持续发展:
减少因化石燃料燃烧而导致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本项目活动可提供当地就业机会128个;有利于焦炉煤气发电技术的推广;有利于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了能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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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武安市磁山镇二街村北,河北华丰煤化电力有限公司院内,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4°05′42″,北纬36°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