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项目可以申请CCER备案及项目业主申请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的途径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6-05 10:45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属于以下任一类别的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请备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① 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自愿减排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② 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③ 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且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产生减排量的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④ 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另外,《管理办法》规定,不同类型的项目业主申请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的途径不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1)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中直接涉及温室气体减排的企业(包括其下属企业、控股企业),直接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名单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和发布。此名单已在《管理办法》中以附件的形式注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未列入名单的企业法人,通过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部门提交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就备案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提出意见后转报国家主管部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