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量核证程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经备案的CCER项目产生减排量后,项目业主在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减排量签发前,应由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机构核证,并出具减排量核证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核证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监测报告是记录减排项目数据管理、质量保证和控制程序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活动产生的减排量在事后可报告、可核证的重要保证。国家发改委已于2014年4月16日在信息平台公布了CCER项目监测报告(MR)模版(第1.0版)。监测报告可由项目业主编制,或由项目业主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业主申请减排量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① 减排量备案申请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② 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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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减排量核证报告。
国家主管部门接到减排量签发申请材料后,首先会委托专家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然后主管部门对减排量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估时间)。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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