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发布的公告显示,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已于3月24日批复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两家交易机构备案为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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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两省五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交易机构皆完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的备案工作。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已于2013年1月16日,批复同意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等五家交易机构备案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碳排放交易机构配备自动化程度极高的电子交易与结算系统,为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这就使碳交易拥有了简便、快捷和跨区域的操作属性,专业的交易员和多层次的监管体系降低交易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应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依据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经备案的交易机构的交易系统应与国家登记簿连接,实时记录CCER变更情况;国家登记簿目前还处在开发建设阶段,预计近期内可能投入使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据易碳家了解到,七个试点的交易机构的主要作用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各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另一方面是作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的交易平台;因此,其主要的交易品种包括各试点碳排放配额和CCER。各交易所制订碳排放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参与方的条件、交易参与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程序、交易费用、异常情况处理以及纠纷处理等。根据碳排放交易规则,交易所进一步制定会员管理、信息发布、结算交割以及风险控制等相关业务细则。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湖北碳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简单对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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